(略) (部)、校直部门,各协同单位、相关高校及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咨政服务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智力支持,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对2024年度招标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二、招标课题内容
课题研究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为持续推进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选题具体见课题指南(附件1)。指南仅为研究方向参考,请申报人结合自身学科特点,针对研究方向的具体问题拟定课题题目。
三、投标人范围及基本条件
1.中心招标课题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 (略) 所等)担保的有关人员,能够承担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投标人及课题组成员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具备开展所选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与相关研究经验;
4.优先支持投标人校内外协同创新项目;
5.校外投标人竞标,需设立西藏民族大学一名相关专业教师为课题第二负责人,课题组中西藏民族大学相关专业教师不少于2人;
6.校内投标人竞标,要加强跨学科、跨单位成员间的协同,主持人只能是1人,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7.积极吸纳学生参与课题研究,至少1名西藏民族大学本科生参与课题组;
8.投标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9.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投标:
(1)承担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招标项目尚未结项的;
(2)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四、申报程序与要求
1.招标公告发布
中心将通过正式文件、西藏 (略) 站(http://**)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 (略) 站(http://**)等发布课题招标公告及相关招标信息。
2.投标时间及相关要求
投标人根据各自研究优势选投课题。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见附件2.3),《活页》用于专家匿名评审,不得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2024年5月24日18时前,投标人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以“课题第一主持人所在单位+姓名+2024年招标课题”命名,*@*ina.com;经中心管委会形式审核并按要求修改后重新发送电子版,并在2024年5月30日18时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和《活页》一式5份,递交至 (略) (略) 6号西藏民族大学社科楼二楼科研办(206室),逾期不予受理。
3.评标
招标人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课题的评审工作。
4.定标
招标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和排序确定课题中标人。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中标人课题类型和经费预算额度。
5.通知
中心需及时通知中标人定标结果,同时将中标结果在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 (略) 站和西藏民族大学校园公示。无异议者将签订合同。
6.签订合同
中标人指定代表与招标人签订《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研究合同》。
五、对中标人和中标课题的管理
招标人指定代表全程监督检查中标人执行《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招标课题研究合同》情况。
六、课题研究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结项成果包括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两部分。
课题研究中期成果为调研报告1篇(不少于0.*字)。
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为:
1.公开发表1篇文章。字数不少于2千字,要求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学习时报》《经济日报》《中国民族报》《西藏日报》等报纸理论版;《中国 (略) 》《 (略) 》《 (略) 》《 (略) 》等网站;《新西藏》《西藏发展论坛》《西藏研究》《西藏大学学报》《西藏民族大学学报》《中国藏学》等藏学类期刊或《西藏民族大学高质量成果目录》期刊公开发表。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署“本研究成果系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西藏民族大学)课题研究成果”字样。
2.成果要报1篇。内容为咨政建言类,3500字左右。
3.研究报告1篇。一般课题不少于*字,重点课题不少于*字。其中,依托课题研究获批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不需要提交研究报告。
4.采纳证明。重点课题要求提交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厅局级采纳证明至少1份;一般课题要求提交西藏自治区相关厅局的主管处室级采纳证明至少一份。
获取采纳证明的课题成果可以是成果要报、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经2011中心审核同意后方能上报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
课题研究成果结项要求
七、课题研究时间进度要求
一般课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重点课题原则上不超过1年半,具体以研究合同为准。中标人应于规定时间前半个月完成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并提交招标人,由招标人组织评议审查。
中标人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成果要报或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并需通过验收。一般项目超过3年、重点项目超过4年未通过结项验收的,中心按项目撤销处理。
八、课题经费预算及要求
经费预算:一般课题*元,重点课题*元。
课题研究经费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双方所签订的研究合同书中约定。课题经审核最终达不到结项要求的,该课题做终止或撤项处理,课题经费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人:王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ina.com
地址: (略) (略) 6号西藏民族大学社科楼206
邮编:*
附件:
1.2024年招标课题选题指南;
2.2024年招标课题申请书;
3.2024年招标课题论证活页。
(来源: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 (略) 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