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保证 (略) 年产*吨铝制品精深加工生产线及轮毂、保温 (略) 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5日至2025年01月03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在验收公示期间,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我司。
联系人:吴总*
通讯地址:鹰潭(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