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二十四批)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平阳镇的污水处理厂将污水排到雷下村的小河等问题。”受理编号:D2GX*,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来环督字〔2021〕3号)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
(一)对举报内容“平阳镇的污水处理厂将污水排到雷下村的小河,污染河水,长满水葫芦,臭气熏天。”的核查。
经查,平阳镇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建成投入运营,安装有在线监测,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水经雨水沟排入雷下村小河。
综上核查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对举报内容“平阳镇将垃圾桶设在雷下村的路边,经常处理不及时,臭气熏天。”的核实情况。
经调查,雷下村村口路边有一个垃圾桶点,该桶点共摆放有3个垃圾桶,因垃圾清运不及时,加上天气炎热垃圾发酵等原因,会有案件反映的情况发生。
综上核查情况,该举报内容属实。
二、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1.2021年5月中旬已完成对雷下村小河的初步治理,清理河道垃圾、水葫芦等杂物。
2.2022年8月平阳镇再次对雷下小河开展了全面清淤工作,清理道路淤泥和河道垃圾,清除河道两边杂草,并对河中的水葫芦进行清理,畅通河道。目前河道中沉积的淤泥已疏通,垃圾和水葫芦也已清理干净,水流畅通,臭气明显减少,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3.将定期对雷下小河进行清理,并组建由挂点干部、村委(社区)、网格员组成的巡逻队开展巡逻排查,对向河中乱扔垃圾、排放污水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整改,并安装监控探头对上述行为进行监管,形成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4.平阳镇结合平阳镇雷下村实际,重新选定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目前雷下村路边的垃圾桶点已转移至其他地方,该地方臭气问题得到解决。
(二)整改成效:对雷下村小河的河道中沉积的淤泥已疏通,垃圾和水葫芦也已清理干净,水流畅通,臭气明显减少,同时重新选定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做好垃圾收集处理,完成整改。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日-**日,共5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0772-*(兴宾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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