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自然资矿告〔2024〕3号)
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 (略) 场,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提高资源供给保障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贵州省富矿精开有关要求,经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贵州省普安县地瓜镇岗坡村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
一、采矿权基本信息 1.出让采矿权名称:贵州省普安县地瓜镇岗坡村玄武岩矿采矿权2.开采矿种:玄武岩
3.出让期限:22年
4.出让矿区面积、拐点坐标、挂牌起始价、资源量情况等见附件1-1至1-2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1.出让人: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略) 11号
电话:0859-*
2. (略) : (略)
地 址: (略) 会展中心D区
电话:0859-*
(略) 址:http://**。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竞买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竞买申请和资格审查(一)出让公告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9日。
(二)报名时间、网址及报名申请资料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9日17:00。
2. (略) 址:
http://**。
3.竞买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4)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2、3、4、 (略) 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保证金缴存凭证。4.保证金交款注意事项
(1)交款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17:00止。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向相关联的银行咨询对公账户办理业务时间,保证金应在交款时间截止前到达收款账户。
(2)金额:人民币*元整
(3)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 (略) 黔西南分行
银行账号:*91
(4)意向竞买人保证金交款银行账户名称应当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5.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网站(网址:http://**),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竞买人 (略) 址上传申请材料, (略) 进行审核,交易系统自动反馈审核结果,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进行报价。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9日17:0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无效:
1.申请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2.申请资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3.申请资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4.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五、出让方式、起始价、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一)出让方式及起始价本次采矿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无底价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按整数倍增价报价方式,后一报价高于前一报价,价高者竞得。
(二)挂牌时间地点1.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3日15:00。 (略) 实时公布最高报价。
2. (略) 址: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挂牌期限截止时,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竞得人:
1. 挂牌期限届满,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需于2024年8月13日15:0 (略) 会展中心D区 (略) 二楼多功能一厅参与现场竞价,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现场竞价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竞价(委托参加现场竞价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略) 与竞得人当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竞买证原件。
(五)成交结果公示
《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自 (略) 站、黔西南州自 (略) 站、 (略) 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七、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缴纳出让收益。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的法人等实施联合惩戒。
(二)竞买人在递交竞买申请前应当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及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采矿权相关条件无异议。
(三)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1.逾期签订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逾期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等有欺诈行为的;
4.与其他竞买人串通参加竞买有违公正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挂牌结束后,未竞得出让采矿权的竞买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 (略) 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执缴款书原件在5个工作日内到 (略) 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发生中止或终止出让该采矿权情形时,自相关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矿区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六)按照富矿精开的有关要求,扼制“占而不采”等违法行为,采矿权首次发证年限5年,在首次发证期间需要取得用地、用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等批复,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在首次发证期间取得上述批复及手续后可以延续,延续年限为出让年限扣除首次发证年限。在首次发证期间未取得上述批复及手续的,采矿权到期不予延续。(七)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开发,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应急管理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624号)有关要求落实好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开采过程中需与属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等,按要求对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八)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用林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等,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等手续。同时,对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九)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矿产资源开发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和有效期限内,无故不开采矿产资源的;
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详查资料存在瑕疵;
3.因采矿权人自身原因,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有关约定条款的;
4.其他不符合《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情形的。
(十一)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前期工作投入,经普安县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单位评估,出让前期工作投入为人民币***万*仟*佰***元*角整¥*.50元。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时可在普安县自然资源局查阅第三方评估报告,在参与竞买时已经明知并确认接受。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需向前期投资主体
支付出让前期工作投入¥*.50元。
十、对交易采矿权提出异议的方式如对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交至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59-*,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一、其他事项(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 (略) 站、黔西南州自 (略) 站、 (略) 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 (略) 站发布,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的要求,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 (略) 网站按公告规定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监督投诉电话:0859-*
十三、附件(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二)竞买人一般情况表(参考模板)
(三)竞买声明(参考模板)
(四)采矿权出让合同(参考模板)
(五)贵州省普安县地瓜镇岗坡村玄武岩矿详查报告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1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
采矿权名称 | 开采 矿种 | 面积 (km2) | 挂牌起始价及增加幅度(人民币万元)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资源情况 |
贵州省普安县地瓜镇岗坡村玄武岩矿 | 玄武岩 | 0.045 | 起始价*元 增加幅度*元 | 22年 | 2000 | 玄武岩矿石量共计454.*吨,控制资源量275.*吨,推断资源量178.*吨。 |
附件1-2
贵州省普安县地瓜镇岗坡村玄武岩矿拐点坐标(2000坐标系)
拐点 编号 | X | Y | 拐点 编号 | X | Y |
1 | *.638 | *.23 | 10 | *.909 | *.82 |
2 | *.075 | * | 11 | *.727 | *.83 |
3 | *.568 | *.82 | 12 | *.346 | *.26 |
4 | *.45 | *.95 | 13 | *.034 | *.16 |
5 | *.951 | *.51 | 14 | *.409 | *.87 |
6 | *.276 | *.83 | 15 | *.741 | *.89 |
7 | *.226 | *.3 | 16 | *.916 | *.98 |
8 | *.346 | *.47 | 17 | *.609 | *.66 |
9 | *.796 | *.33 | 18 | *.97 | *.87 |
开采标高:+1475m至+1650m |
文件预览:
普安县地瓜镇岗坡村玄武岩矿挂牌出让公告.doc
普安县地瓜镇岗坡玄武岩矿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