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批)太子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第一批)太子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13
项目名称:2024年(第一批)太子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0,000.00
最高限价(元):370,000
1、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项 (略) 级审批,获得正式立项并下达资金后,并且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后,拨付总服务费90%,项目竣工后,拨付剩余10%。
3、服务内容:★ (略) 地方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DB21/T3722.1-202)标准,完成2024年太子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总面积为2.24万亩。其中涉及王家镇马草湾村、金家坎村、泗河堡村、东台村、辉宁堡村、王家村、尤户屯村、沙河池村、前河洪堡村、西河洪堡村、东河洪堡、头道沟村共计12个行政村,结合现状进行项目区工程设计。编制2024年太子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预算书及图册并出具成果文件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4.★验收标准:按照《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验收程序:按照《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验收报告:按照《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 CA,登*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响应文件,认真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 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响应文件规定的以 U 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 CA 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二)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一)(二)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太子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太子河区铁西路与钟林子街交叉口东60米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科 (略)
地 址: (略) 白塔区文圣路368-1号楼2单元18层130号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辽阳建设支行
账户名称: 中科 (略) 辽阳分公司
账号: 8000 2376 0101 8800 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琦、易波、罗洲
电 话: 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