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 (略) 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并举,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国有建设用地的需求,特制定屏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和基本原则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并参考全县2022年度供地情况和2023年度用地需求、县城 (略) 场运行状况和20 (略) 场的基本发展形势。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地结构,盘活存量土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屏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277.48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3年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159.90亩,工矿仓储用地1170.43亩,住宅用地604.34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7.83亩,交通运输用地258.8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12亩。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23年土地供应主要保障工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县城商业住宅开发用地和消化部分乡镇往年已报征的项目用地。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空间布局。2023年将优先保障县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引导工业建设用地向县工业园区集中,其它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人口向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率,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引导和推进各类主体功能区域用地合理分区。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2023年度供地主要向工业、商品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一是优先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保障交通设施、水利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探索推行基础设施为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二是重点保障安排新产业发展用地,工业用地重点保障产业政策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产业、新型工业、环保产业等方面倾斜,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对淘汰类、限制类建设项目实行禁止或限制用地,引导全县工业用地向县工业园区集中,做大做强园区经济。三是 (略) 房地产开发用地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住宅、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 (略) 及部、省、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抓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落实,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实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等五项指标控制。进一步做好已供土地使用情况跟踪管理,加强未使用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监管,对符合收回条件的土地,依法予以收回,重新安排项目入驻。
(四) (略) 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政 (略) 场配置的土地供应,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规范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附件:1.屏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屏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