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 (略) 新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期新建项目(335床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新城区养老服务中心二期新建项目(335床位);
2、建设单位: (略) 新城区民政局;
3、建设地点: (略) 新城区海东路办事处东北方向,小哈拉沁河道以北、兴松小区以南;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2746㎡(19.119亩),总建筑面积为1424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915.00㎡,地下建筑面积330.00㎡,建设六层养老服务中心一栋、地下消防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784.71万元,为政府投资及多方筹措;
6、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7月-2025年7月。
7、项目实施的意义:
项目 (略) 边死角闲置空地,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同时打造地块景观环境, (略) 域内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需求,更好关心关爱老年人,有效解决社会多层次养老需求,对地区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可能受到影响的群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2)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3)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4)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决策起草部门、咨询单位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四、公示周期
2023年1月3日—1月18日。
五、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 (略) 新城区民政局
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
2、评估单位:内蒙古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新城区天府花园1号写字楼1105室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特此告知!
(略) 新城区民政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