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一、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河北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天津 (略)
地理位置: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
说明:
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千瓦,具有周调节性能,建成后以500千 (略) 接入京津 (略) 。共安装10台300MW的单级立轴可逆式抽水蓄能发电机组和2台300MW交流励磁变速机组,额定水头425m,平均年发电量66.12亿千瓦时,平均年抽水电量87.16亿千瓦时,在 (略) 中担负调峰、调频、调相、储能、系统备用、黑启动任务。本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分两期开发,同步建设。电站枢纽工程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505m,总库容*m3。下水库分为拦沙库和蓄能专用库两部分,正常蓄水位 1061m,总库容* m3。
本工程分为阶段性验收和设施验收,阶段性验收已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并于2023年2月26日取得河北省水利厅验收报备回执(水保验收回执〔2023〕第5号),阶段性验收内容包括一期枢纽工程区,工程管理区,部分施工辅助设施区(上水库施工区、上平段施工支洞口、油库、炸药库、拦砂坝及溢洪道施工区及施工变电站),水库淹没区。二期工程的枢纽工程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中的业主营地。本次设施验收为扣除阶段性验收范围外的所有其他项目区。主要为一期渣场区,料场区, (略) 区,移民安置区、其他区域及施工辅助设施区部分,二期工程的渣场及表土堆存场区,交通设施区,料场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部分。
本次设施验收实际扰动范围面积为 227.28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224.84公顷,包括永久占地93.52公顷,临时占地131.32公顷,直接影响区2.44公顷。项目建设土石方挖填总量为225.*立方米,其中挖方总量166.*立方米(含表土剥离49.*立方米),填方总量59.*立方米(含表土回覆49.*立方米),利用方*立方米,产生余方57.*立方米,一期工程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完工,总工期131个月;二期工程于2015年9月开工,2024年5月完工,工程总工期104个月。该项目由河北 (略) 投资建设,一期工程动态总投资99.4687亿元(未决算),二期工程动态总投资92.8998亿元(未决算)。
2024年7月25日,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相关材料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