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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EPC2.3南综合楼UPS更换( * ) (略) 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EPC2.3南综合楼UPS更换( * )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 。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 KVA UPS主机 | 1台 | *** . * | *** . * | |
2 | 服务器电源线 | * 条 | * . * | * 0. * | |
合计 | *** .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 (略) ,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 (略) (略) 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EPC2.3南综合楼UPS更换( * )项目 | 广 (略) 南航综合楼1号楼 | 合同生效日起 * 个自然日内。 |
…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略) 网或采购人于本文 (略) 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 (略) (略) 门公示的企 (略) 页截图; * 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 (略) 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 (略) 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应具有以下资质其中之 * :省级(含) (略) (略) 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与施工 * 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持有省级(含) (略) (略) 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
2.3供应商提供 * 年以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过 * 个(含)以上的与机房UPS配电项目合同案例(每个合同 * KVA及以上功率的 UPS不少于2台),且每个案例的竣工验收时间不得晚于询价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日期。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提供UPS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 (略) 服务承诺函。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项目询价(采购),法定代表人为同 * 个人的两 (略) 、全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 * 项目询价(采购)。
2.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 年内( *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 (略) 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略) 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7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8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 (略) 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 (略) 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 日至 * 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 * “ (略) 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 ***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 日 * 时, (略) 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 (略)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小姐, ***
EMAIL: * ***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 (略) 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 * 经查实,将按照我司 (略) (略) 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 * 受理地址: (略) 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 ***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 (略) 实名投诉。
投诉材 (略) 门(或系统提交): (略) 网
联系地址: (略) (略) 路 * 号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 * 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 (略) (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