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藏财采办〔2020〕14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略) (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1 | (略) (略) (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水土保持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负责行业规定的水质监测工作, (略) (略) (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合法合规 | 169.9356 | 2023年5月 |
(略) (略)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