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委托代 (略) 内分队外墙整治项目, (略) 参加此次询价活动,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146万元。
二、项目编号:2023-JWSCGY-G1001
三、聘请代理机构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该项目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编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业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提交的材料
凡具备相应资质要求且自愿参与者,请于2023年3月14日至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 (略) 利州区石器路127号现场报名,并领取询价表。
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应当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建立军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军队采购业务;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四)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3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五)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中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六)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最高限价及询价方式
1.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13200元。
2.2023年3月21日上午10时,由我单位组织所有报名 (略) 利州区石器路127号评标室组织现场评选工作,按照“低价者中选”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如遇有报价相同的情况,抽签决定成交单位。
七、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信息交易中心( (略) ? (略) )(http://**)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欢迎电话或现场咨询。
九、特别说明:按照我单位保密相关规定,询价公告未显示单位落款、印章、详细地址、对公账号等,实施采购以电话联系或到我单位现场对接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