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发改审〔2024〕113号
关于 (略) (略) 婚姻家庭辅导
工作室改造项目建设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 (略) (略) 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室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在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后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室改造项目。
二、项目业主: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室内外地面,卫生间改造,办公用品添置,电路改造等。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略)元,资金来源于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项目建设地址:务 (略) (略) 一楼。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 (略) 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的操作规程》湘乡发改〔2023〕19号的要求,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略) 发 (略)
2024年 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