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22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处置单位: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注】管理人及辅拍机构不做任何担保,标的物调查表仅作为标的物展示的参考。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 (略)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交付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本标不组织看样,竞买人请自行查询核实,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风险。
二、拍卖标的: (略) 对外投资股权二笔
标的物详情:
序号 | 被投资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投资比例 | 投资数额(万元) | 成立日期 | 状态 |
1 | 中冶 (略) | 郑廷文 | 8000 | 22.5% | 1800 | 2012-05-18 | 存续 |
2 | (略) | 朱超 | 3000 | 35% | 1050 | 2012-12-17 | 存续 |
合计(万元) | 2850 |
起拍价:15,960,000元;保证金:3,190,000元;增价幅度:79,800元(或整数倍)
特别提醒:
1、管理人郑重提醒各竞买人, (略) 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股权是否出资到位等。
2、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略) 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3、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变更过户的任何承诺,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4、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交易服务费、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交易过程中及股权转让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的股权以工商登记部门登记的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涉及的风险及瑕疵保证,由标的物风险及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标的物瑕疵及风险 (略) 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状况、诉讼仲裁状况、财务资料是否保存完好、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标的股权是否能够过户、相应股权是否出资等等风险。
三、咨询看样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京道华硕(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略),本拍品不组织看样。
2、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提出。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及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 (略) 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股权变更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股权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 (略) 系统拍卖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账号:(略)6722;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价格2%的综合服务费请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海淀支行,账号:(略)2284】。买受人竞买成交后, (略) 出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
(三)参与竞买时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开展股权变更工作。
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可致电沟通,了解股权具体情况,参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经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
(四)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参照《 (略)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第24条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北京中冶 (略)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略) 置行为,本拍卖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前述法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咨询电话:(略),联系人:王经理;
(略) 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北京中冶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