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工作包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应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件规定,在过渡期内,以上两种资质等同效力)。
2.3应答人须提供到应答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4服务队*人员要求:应答人为本项目须至少投入一组施工队*, 施工队*至少7人,施工队*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5名施工人员。
①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②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③施工人员:1名持登高证人员、1名持电工证人员、3名普通施工人员。
注:
⑴所有人员均为本企业人员且人员角色不允许兼职;
⑵须提供项目人员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同时须提供2023年6月、7月、8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为应答单位,否则不予记取。
2.5应答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9%或3%,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以最新税率要求为准, 需提供证明材料)
2.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 (略) 及中国移动 (略) 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7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