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海螺2023年二水石膏采购招标公示
扶绥新宁 (略) 拟开展2023年二水石膏采购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标的内容:二水石膏。
2.运输方式:汽运到厂。
3.交货地点:扶绥海螺辅材堆场。
4.采购数量:约1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5.质量指标:SO3≥35%、结晶水≥10%、水份≤1.5%、不溶物≤7%,粒度50mm筛余≤10%,不含泥土和杂物。
6.合同期限: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为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网上招标,投标单位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明。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投标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万元。
2.投标人须拥有自有矿点或拥有相关货源证明材料。
三、投标原则
货物运输应合法合规并且进厂车辆要遵守我司的安全环保管理。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二水石膏在生产、运输等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原则上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若发生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有权对价格进行重新洽谈,若洽谈不成则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四、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4日08:00-7月18日23:00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登*网址:http://**)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本次招标全程采用网上平台进行操作,不接受现场报名。
2.招标人于2023年7月19-20日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发布资格预审告知书。于2023年7月21日08:00至7月22日18:00前,通过资质审核并已缴纳标书费的拟投标渠道可自行下载标书。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14: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系统完成报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投标通道。
4.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略) 资质审核通过后,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 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及标书费用100元整(以我方到账时间为准,统一缴纳至扶绥新宁 (略) 账户),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或不按时间提交标书的,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标书费恕不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 (略) 名义缴纳),在合同履行完毕、货款两清后30日内无息退还。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悔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扶绥新宁 (略)
2.地址: (略) 扶绥县新宁镇东环路5号
3.账号:20-*
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扶绥县支行
5.联系人:
王女士:* 李先生*
固定电话:0771-* 传真:0771-*
邮箱:*@*26.com
六、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为确保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特设举报监督电话,欢迎各报名单位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李先生)
扶绥新宁 (略)
2023年7月12日
报名进入: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