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2024年08月,我镇完成了《 (略) 虎门镇2024-08—2024-2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选址评估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选址评估范围位于虎门镇南栅社区,东至磨蝶河、 (略) ,规划范围约50.84公顷。
二、规划内容
1、道路规划:
衔接片区统筹规划方案,落实“三横三纵”路网骨架。
2、用地规划:
①结合更新改造诉求,规划落实6处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4.0、建筑限高为60m,其中*、*、*、*、*地块建筑密度为50%,*地块建筑密度为60%。
②保留3处现状工业用地(*、*、*地块),规划落实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50%,建筑限高为60m。
③规划新增1处一级普通消防站(*地块)规划为一级普通消防站,用地性质 (略) 政公用设施用地(U9)。
(略) 蓝线和河道管理线边界划定*、*、*、*四处公共绿地(G1)。
3、配套规划
①落实3处10kV开关站(建筑面积≥50㎡)。
②落实1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
③落实1处产业服务点(建筑面积≥1000㎡)。
三、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6日。
四、规划选址评估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 (略) 站http:/http://**.cn;
(二)现场展示: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1号楼
城市规划展览馆大厅1楼公示栏;
(三)报纸公示:东莞日报;
(四)电视台播放: (略) 广播电视台连续三天。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公示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将意见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2.网站留言。
3.将意见邮寄到“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1号楼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虎门镇2024-08—2024-21地块规划选址评估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公示意见”。
(二)有效的公示意见与建议,应满足以下的条件:
1.反馈人基本情况: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选址评估范围内与本次规划选址评估内容相关的意见内容:要求简洁、明确、具体。
3.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还必须提供
相关证明辅助材料。
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公示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六、联系方式: (略) 虎门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 (略) 虎门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书面申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听证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二)听证申请应载明以下内容:
1.听证受理单位的名称;
2.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与本次规划选址评估内容相关)、依据及理由;
3.提交申请的日期;
(三)利益关系人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当在申请上签名或盖章。
受理单位收到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虎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相关文件:
*_01-虎门镇2024-08—2024-21地块用地规划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