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略) 沙坪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 (略) 二横线、渝 (略) 清扫保洁服务单位。 服务范围: 服务区域面积约*.41㎡,具体服务区域以采购方移交区域为准,如实际作业面积超出约定范围面积±2%,以实际面积为准。 服务要求: (一)早普扫(含人工作业和机械化作业,下同),每年3-10月期间,于6:30前完成,其余月份于7:00前完成。 (略) 政设施冲刷洗在22:00-次日7:00进行,巡回保洁与普扫要无缝连接,不得出现保洁空白时段和区域。除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外,主次干道7:00-22:00时段,禁止实施喷雾降尘和洗扫车作业以外的其他机械化作业项目(人口居住密集区域除外),喷雾降尘和洗地车作业应安排在平峰时段进行,作业期间严禁影响交通。7:00-22:00时段要强化洗扫车的使用,充分发挥其洗扫地、吸污、收水功能,但不得使用其高压冲水功能; (二)保洁:道路保洁结束时间为19:00时。遇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保洁时间应顺延至少1小时。其它特殊情况,可根据业主需要作相应调整; (三)延时保洁:按采购方需求安排人员进行夜间延时保洁,保洁时间19:00时—24:00时; (四)责任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及暴露垃圾由中标方负责清运至 (略) 级生活垃圾转运站或处理场; (五) (略) 段保洁及冲洗作业按照《 (略) 环境卫生精 (略) 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渝市政委〔2011〕184号),《 (略) 政管理委员会关 (略) 环境卫生精 (略) 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的通知》,《 (略) 管理委员会关 (略) 城市管理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天热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委〔2018〕160号)及《 (略) 管理局关于进一 (略) 保洁作业行为的通知》(渝城管局〔2019〕33号)执行; (六)路面冲洗:路面冲洗每日不少于一次,中沟、边沟、人行道、市政设施及附属结构设施采取人机配合方式,每三天循环精细冲刷洗作业一遍; (七)日常降尘作业:每天喷淋降尘作业四次以上; (八)作业区域内护栏抹洗:机械化抹洗每天一遍,人工抹洗三天循环一遍。 (略) 段,按采购方需求增加抹洗频次; (九)区域内油污清洗:每天上午10点以前完成固定油污点清洗,其余时间及时处理临时或反复出现油污点; (十)对各类“牛皮癣”原则上要求自产生“牛皮癣”的时间算起,20分钟内无痕清除,不能清除的则本色或相近色块覆盖,覆盖的色块要求呈规则的四边形状; (十一)在实施过程中如公厕增加按照公厕管理:(1)公厕落实专人管护,及时保洁、清理污物,管护时间不少于6:00-22:00,重点区域或遇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管护时间顺延至24:00。保持周边5米内的环境卫生。(2)公厕内环境卫生做到“七净七无”。“七净”即:墙壁净、门窗净、隔断净、地面净、设施设备净、室外环境净、管理用房整洁净;“七无”:无烟头纸屑、无阻塞、无尿垢、 (略) 、无积水、无蛆蝇、无臭味。(3)管理人员文明作业,礼貌服务,着装整洁。(4)设施完好,标志醒目,服务功能完善,如有损坏及时报修。(5)外墙面、屋顶及卫生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治,无私搭乱建、无杂物。(6)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清洁工具用完后应整齐有序放置或存放在工具房(箱)内。(7)保证爱心驿站的正常开放,保持室内整洁,不能随意摆放其他物品,保障配发物品和药品的安全及完好性;(8)未经采购方许可,中标方不得将厕内水、电私自搭接转供他人使用;(9)日常管理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十二)应急性工作处置:按采购方需求配备相应的应急人员、物资及设备等。 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30个月,经考核合格后实行合同一年一签,不足一年的按照剩余月数签订 服务标准:按《沙 (略) 环卫作业标准》、《 (略) 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