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略) 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略) 委十一届 (略) 委经济工作会 (略) 委七届四次全会、 (略) 十五届五次全会部署,围绕“5351”目标任务, (略) 、 (略) 、 (略) 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略) “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新明光提供有力监督保障。
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统筹配置审计力量,以更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
(二)坚持依法审计。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支持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大 (略) 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 (略) 委七届四次全会、 (略) 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确定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恪守权力边界,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深入研究,找准审计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发挥审计专业优势,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五)坚持守正创新统筹推进。科学统筹审计力量,同向发力,推进审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以及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协作,积极探索开展巡审联动,促进项目协同实施,成果共享。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3年计划安排7类32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审计
(略) 审计厅统一安排,实施政策落实审计项目3个。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党中央、 (略) 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化美好新明光建设为目标, (略) 、 (略) 、 (略) ,重点关注“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安心托幼行动”、“便民停车行动”、“老有所学行动”等“暖民心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审计时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审计工作。
(二)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7个, (略) 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1个、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3个、乡镇财政收支审计项目1个。
2.2022 (略)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及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重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重点项目推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等情况。对2 (略)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略) 审计厅工作安排,关注“暖民心行动”有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7月底前完成。
3.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信息化建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略) 审计厅工作安排,关注“暖民心行动”有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7月底前完成。
4.乡镇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增强乡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乡镇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基层“三保”、乡镇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等情况。 (略) 审计厅工作安排,关注“暖民心行动”有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苏巷镇、潘村镇、柳巷镇等3个镇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6月开始,12底前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个,共对21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其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1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8人)、市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2人)、群团机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2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个(8人)。
5.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略) 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 (略) 、市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审计时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适时开展审计工作。
6.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 (略) 、市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对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产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委编办等7个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1月开始,12月中旬前完成。
7.市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 (略) 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市属事业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对市企业服务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等2个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7月底前完成。
8.群团机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群团机构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群团机构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 (略) 、市重大决策部署,群团机构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对市科协、市文联等2个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7月底前完成。
9.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 (略) 、市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对苏巷镇、潘村镇、古沛镇、柳巷镇等4个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6月开始,12月中旬前完成。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2个。
10.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实施、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对苏巷镇、潘村镇等2个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4月开始,11月底前完成。
(五)民生资金审计调查
安排民生资金审计调查项目1个。
11.市2021—2022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享尽享”为目标,落实中央、省、 (略) 关于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上级审计委员会及审计机关关于加强民生资金审计的有关要求,重点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及事实上无人照料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医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略) 2021年—2022年财政安排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分配、拨付实用和管理情况,促进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到位,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略) 2021—2022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时间:2023年1月开始,3月底前完成。
(六)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公共投资审计项目2个。
12.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情况。开展明光通用机场项目跟踪审计、长三角一体化明光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提升项目决算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12月中旬前完成。
(七)财务收支审计
安排1家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13.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事业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规范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事业单位自身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及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等。对滁州机械工业学校2021—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2年1月开始,3月底前完成。
根据《 (略) 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对2023年组织实施的上级审计机关项目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办理,市定项目审计结果采取综合公告、结果通报等方式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严格依法审计。坚持问题导向,树牢“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新明光建设。
(二)进一步做实研究型审计。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把研究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各环节。加强审前调查,深入开展研究,明确审计目标,厘清审计思路。加强审中分析,聚焦重点、锁定疑点,紧盯重大问题,坚持查深查透。加强审后总结,着力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风险隐患、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增强审计建议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效率。加强审计工作“两统筹”,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严格审计项目现场审计、形成报告初稿、征求意见、提交审理、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等各环节进度管理,切实提高审计效率。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审计组长负责制和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责任,继 (略) 优秀审计项目, (略) 优秀审计项目。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 (略) (略) 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强“三类监督”协作贯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防止形成“破窗效应”和“稻草人效应”,扎实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
(五)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以改革的视角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推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制度衔接配套,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