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 (略) 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衔接资金(巩固成果任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十天。
监督电话:12317 、0470-*
联系单位: (略) 农牧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地 址: (略) 南区立交桥南路35号农牧水利局
邮 箱:*@*63.com
邮 编:*
附件: (略) 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成果任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清单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