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市人民政 (略) 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发〔 * 〕 * 号)精神,拟同意 (略) 市 * 里桥路 * (略) 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拆除原有建筑后建设商务楼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 、地块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 (略) (略) ;
原土地面积: * 平方米,原规划用途:仓储用地,
再开发土地面积: * 平方米,再开发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4.0-4.5,建筑密度不大于 * %,建筑高度不大于 * 米,其他规划条件以《湖东分区LC- * - * - * B-1地块主要规划条件》(湖城规 *** 号)为准。
* 、公示期: * 日至 * 日。
* 、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 (略) 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 (略) 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湖政发〔 * 〕 * 号文件要求的,我局将依法组织报批。
*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地址: (略) 市仁皇山新区开元路 * 号 (略) (略)
联系电话: ***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