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对鄂尔多斯市锦利羊绒有限公司170.71万元不良债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Z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1-16 1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29 17:00:00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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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天骄蒙银 (略)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67N | |
住所 | (略) 东胜区那日松南路电业局对面世纪华庭2楼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平 |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交易 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首付款不低于成交金额的50%,具体支付方式以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 |
重要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债权情况详见债权清单。债权实际利息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涉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以债权标的交接时实际发生为准。涉及债权资产具体进展以实际情况为准。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受让金融机构债权的准许条件。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经国家金融监管局批准设 (略) 和符合条 (略) 、 (略)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已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同意不低于转让底价参与竞价,并视为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本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3个工作日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债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最终受让方应在确定受让资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 4、中心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 5、意向受让方应履行尽调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标的债权涉及的借款合同等相关文本资料需到转让方查阅,尽调联系人:高主任*)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7、意向受让方承诺《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交易合同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交易合同或申请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8、本次转让标的债权项下实际利息、费用等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垫付费用随债权一并转让。自基准日之后,标的债权回收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均归受让方所有,发生的费用支出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报名程序 | 详见附件下载 |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4-01-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交易中心将有权不予退还其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让方可另行处置标的资产,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结。 | |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 | ||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确定为最终受让方。 | ||
附件下载 |
债权 清单 | 债权清单1(仅供参考).xls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