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政府:
你县《 (略) 三台县2024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三府〔2024〕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报送的农用地转用事宜。
二、同意将三台县老马镇川祖村1组集体农用地1.1246公顷(园地1.124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请你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要求,做好农用地转用实施工作。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三台县人民政府:
你县《 (略) 三台县2024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三府〔2024〕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报送的农用地转用事宜。
二、同意将三台县老马镇川祖村1组集体农用地1.1246公顷(园地1.124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三、请你县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要求,做好农用地转用实施工作。
此复。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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