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铁十 (略) (略) 大直径盾构管片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略) 大直径盾构管片生产基地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中铁十 (略) | ||
公示日期: | 2022.12.6-2022.12.13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鸠江经济开发区北区内(振兴以北、百旺路以东,原陶锦天瓷业部分地块),建设内容为:建设企业厂房面积约50000㎡,购置管片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管片5000环。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与隔油池预处理,与纯水制备浓水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并满足纳管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口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生产设备涉废气工段须采取封闭或负压措施。水泥、矿粉、粉煤灰料仓产生的颗粒物与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排放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8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经收集后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排放限值,氮氧化物经收集后排放执行《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本项目以厂房为边界设置50m的环境防护距离。排放口须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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