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3-FS/01-0010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2023-11-30
截止日期
2023-12-13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023-FS/01-0010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西安庄村40亩土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略) 房山区窦店镇西安庄村 | ||
土地用途: | 其他农用地 | ||
地块-1: | |||
东至: | 窦店农机队路 | 南至: | 村4.1亩林地 |
西至: | 村西菜地 | 北至: | 村中广场 |
拟出让面积: (以实际测量为准) | 40 | 是否基本农田: | 否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地上物情况: | 有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 集体 | 所有权人: | (略) 房山区窦店镇西安庄村经济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6年 | 出让用途: | 种植苗木、农作物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11-30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12-13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土地出租价格不低于每年2800元/亩,土地租金年付,上付款。 2. 出租期限6年(2021年6月2日至2027年6月1日),每年6月2日前主动全额交付下一年租金。 3.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实际签署的成交合同的约定为准,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4.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受让 (略) 依法注册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8年; 2. 受让方须具备园林绿化管理;园林景观设计;种植花卉等相关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 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40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种植苗木、农作物。 3.土地四至为:东至窦店农机队路;西至村西菜地;南至村4.1亩林地;北至村中广场。 4.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5.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6. 相关材料中已明确本项目起租日期为2021年6月2日,如果通过公开交易后,原承租方确定为受让方,由原承租方交纳自2021年6月2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的租金;如原承租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由出让方村集体向原承租方收取2021年6月2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租金,并由出让方于3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地上物,保证土地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7. 本村提供该项目地块原有水电设施及保养和维修,如需增加水电设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垃圾费等应随政策的调整或村集体统一规定而变动,由承租方承担。 8.在《房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中,该标的现状地类包含:乔木林地、水浇地、其他园地、农村宅基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地块中涉及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现状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的,在后续土地使用及管护过程中,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严禁占用耕地进行硬化、建设、种植苗木、草皮、挖湖造景、挖塘养鱼、撂荒等,避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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