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 (略) 、本区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奉贤区民政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外聘法律顾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 (略) 线方针政策;
2.在本区律所具有10年以上连续执业经验的执业律师;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优先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专业领域为民法典、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者;
3.具备政府法律服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经验,熟悉民政领域事务者;
4.担任本区或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者;
5.熟悉本区事务,在本区设有办公场所,有曾担任区级职能部门或政府法律顾问经历者。
三、工作职责
1.为本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处理、代理本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3.参与起草、修改以本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或者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本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5.本机关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组织
本次选聘由本机关党政班子成员组成选聘委员会,具体事务由办公室负责。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3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报名
(1)下载《报名表》(见附件)。
(2)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执业证书、荣誉称号、职称、所在律所同意证明等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
(1)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执业证书、荣誉称号、职称等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q.com,纸质版请寄送至奉贤区南桥 (略) 8号B2栋奉贤区民政局201室,联系电话021-*。
(三)资格审查与遴选
1.由本机关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或被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将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报名人员和被推荐人员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
2.由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民主原则,综合评定后择优确定。
(四)签约聘任
对决定聘任人员,由本机关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和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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