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建设单位:湖 (略)
二〇二二年九月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湖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 □迁建 | ||||||||
法定代表人 | 邹志威 | 联系人 | 郭邦洲 | * | |||||
建设地点 | 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 ||||||||
主要产品名称 | 全自动钉箱机、双伺服高速半自动钉箱机、双片式钉箱机、小双片式钉箱机、全自动双片钉箱机、半自动糊箱机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全自动钉箱机70台、双伺服高速半自动钉箱机220台、双片式钉箱机50台、小双片式钉箱机70台、全自动双片钉箱机50台、半自动糊箱机40台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全自动钉箱机40台、双伺服高速半自动钉箱机180台、双片式钉箱机40台、小双片式钉箱机60台、全自动双片钉箱机30台、半自动糊箱机30台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9 年 3月 |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7月20日—7月21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黄石 (略) | ||||||
投资总概算 | *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65 | 比例 | 1.3% | ||||
实际总投资 | * | 实际环保投资 | 65 | 比例 | 1.3% |
验收监测 依据 |
5.湖 (略) 《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黄石 (略) ,2019.3); 6.《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关于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函[2019]46号,2019.6.28)。 |
验收监测评价 标号、级 别、 | ⑴ 废水 切削液稀释用水作为危废处置。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之后》(GB/T*-2010)表 1 限值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园 (略) 建成后项目食堂废水和办公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氨氮参照执行《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标准要求。 ⑵废气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项目食堂油烟执行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 ⑶ 噪声 项目北侧临近滨江大道,南侧临近沪渝高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 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⑷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工程建设内容: ⑴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 (略) 建设地点: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具体建设地点详见附图 1 总 投 资:5000 万元 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2条生产线,购置长轴车床、数控铣床、普通铣床、数控车床等设备共计50套,生产钉箱机、糊箱机、捆扎机等包装机械,用于各种包装盒造型,达到年产共计500台(套)的产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2年 7月20日、2022年7月21日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了监测、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及厂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 具体项目组成详见表2-1。 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
表2-2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表2-3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一览表
(1)工程建设场地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用地平整,地质条件稳定。 (2)周围环境简况 本项目位于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其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东北侧临近滨江大道,东南侧450处为居民点,南侧紧邻 (略) ,西南侧紧邻沪渝高速,北侧为空地。项目周边关系详见附图3 (3)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购买浠水县散花镇散花工业园工业用地*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办公楼、一栋综合楼、一栋仓库和生产车间、一栋研发楼,由东北向西南依次展开。办公楼位于地块东北部,临近滨江大道。厂房进出口直通厂区大门,与厂区大门无障碍物,利于原料和成品的转移与运输。 综上所述,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 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共50人,厂内设食宿。年工作日为300天,工作制度为一班制,日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 4、公用工程 ⑴给、排水 1)给水 (略) 政自来水,具体用水情况如下: ①办公生活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定员50人,厂区内设食宿,员工人均用水量按 150L/人·d,年工作日300天,则项目员工办公生活用水量为7.5m3 /d(2250m3/a)。 废水量用水量85%,项目办公生活废水日产生量为6.375m3,年废水产生量为1912.5m3。 ②食堂用水 项目设有食堂,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 修订版),食堂用水定额为20~25L/人·次,本评价取20L/人·次,食堂最大就餐人数按50人/次,因此食堂日用水量为 1m3,年工作300天,则项目食堂年用水量300m3。 废水量按用水量85%,则项目食堂废水日产生量0.85m3,年废水产生量255m3。 ③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主要用于切削液的稀释,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切削液与水按1:14稀释,项目切削液用量为0.5t/a,则稀释切削液用水用量为7t/a。使用的切削液定期更换,废切削液作为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④车间地面清洁用水:项目车间需定期进行清扫,每三天拖地一次,平均每次每平方米用水量按0.1L计算,项目车间面积6720m2,需清扫的面积按总面积的50%计,则车间地面清洁用水量为33.6m3/a。 废水量按用水量80%计,则项目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为26.9m3/a。 ⑤绿化用水: 项目绿化面积为1000m2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局部修订版)进行用水量分析,绿化用水定额为1.0~3.0L(/m2·d),本次按 2.0L/(m2·d),年浇灌天数为100天,则项目绿化用水日用水量约为2m3,年用水量为200m3。这部分用水全部被植物吸收或下渗、蒸发。 综上所述,年新鲜水用量约2763.7m3。 2)排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园 (略) 建成后食堂废水和办公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 车间地面清洁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之后》(GB/T*-2010)表1限值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本项目切削液使用过程中会损耗挥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经验数据,损耗率按60%,废切削液产生量为3t/a,定期更换,废切削液作为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无生产废水外排。 雨水排入园区 (略) 。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 1-2: ⑵供电 本项目用电为浠水县供电局供电, (略) 政供电。 ⑶ 供热制冷 项目无集中供热制冷系统,办公室供热制冷由分体式空调提供。 一、运营期湖 (略) 包装机械设备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工艺说明: (1)下料 将外购不同规格原料按图纸要求下料备用。此过程会产生金属边角料和设备运行噪声。 (2)机加工 对下料工件按产品要求继续用车床、铣床、摇臂钻、数控加工中心等机加工设备进行粗加工和精加工。磨床、数控加工中心设备加工过程使用切削液(切削液与水稀释比例为1:14)进行润滑和降温,且工件在设备内于常温下进行封闭式加工,无废气产生。磨床、数控加工中心等设备自带切削液过滤系统,切削液经过滤后循环使用,约每半年更换一次。此过程会产生切削液过滤后的金属屑、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和噪声。 (3)焊接 机加工后一部分为零配件成品,一部分则须再经过焊接,焊接工序产生噪声、焊接烟尘。 (4)喷漆 经焊接后的工件进行喷漆,本项目喷漆工序委外加工。 (5)组装 喷漆后的零部件与机加工的零部件成品、电机、电器进行组装,本工序产生噪声。 (6)成品 调试后产品直接入库待出货。
变动情况:项目实际建设生产车间,仓库、辅助空间建筑面积6817.92m2,项目新增仓库建筑面积为4638.28m2。 2、原环评要求:项目厂区内未建设公厕。 变动情况:项目实际建设厂区公厕150m2,项目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由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园 (略) ,最后进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原环评要求:项目未建设喷漆房,喷漆工艺委托外加工。 变动情况:项目建设喷漆房,喷漆工艺自己加工,废气增加非*烷总烃。 一、主要污染源、环保措施和排放 ⑴ 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办公生活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园 (略) 建成后项目综合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经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茅山港。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之后》(GB/T*-2010)表1限值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⑵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和食堂油烟。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二级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措施处理后,引至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床、钻床、铣床、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值为 70~80dB(A)。经采取安装基础减震、消声等一系列减噪隔声措施后,其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4 类类标准。因此,该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焊接废渣、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焊接废渣交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二、主要污染物处理及排放详见表4-1 表4-1主要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三、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1)项目投资 项目设计总投资*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元,占投资总概算的1.3%。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投资总概算的1.3%。 实际环境保护投资如表4-2 4-2环保投资一览表
表4-3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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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踏勘论证的方法,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为依据,对项目污染源及其环保设施进行监测、检查和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采用全程序空白、平行样、有证标准样品等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4、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6、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一、采样仪器及检测分析方法见表 5-1。 表 5-1 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二、监测内容
1、声级计校准结果内容详见表5-3 表5-3声级计校准结果内容(单位:dB(A))
表5-4废水质控一览表
表5-5颗粒物监测质控一览表
表5-6无组织非*烷总烃一览表
表5-7有组织非*烷总烃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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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7月20号和2022年7月21号)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的工况进行监督,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条件要求。具体生产负荷见附件3。验收监测内容主要为厂区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废水及厂界噪声。 表6-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6-1 表6-1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6-2, 表6-2有组织废气监测一览表
表6-3无组织废气监测一览表
监测点位:喷漆房排气筒◎1#1个,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 4。 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 3 次。 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烷总烃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2022年7月20日~21日废气有组织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浓度排放最大值为13.9mg/m3,非*烷总烃浓度排放最大值为9.4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厂界上风向1个,厂界下风2个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 4。 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 3 次。 监测因子:颗粒物、非*烷总烃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 2022年7月20日~21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浓度排放最大值为0.417mg/m3,非*烷总烃浓度排放最大值为2.9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废水排放口☆1#一个,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 4。 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4 次。 监测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 2022年7月20日~21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浓度排放最大值为127mg/L,氨氮浓度排放最大值为9.03mg/L,化学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的B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厂区噪声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在厂界四周外 1m 处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见附图 4; 监测频次:连续 2 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6-3 表6-3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 2022年7月20日~21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1-55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7dB项目厂界四周满足限值来自《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可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安全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位于浠水县散花镇散花工业园,其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规划。 (3)环境影响结论 ①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主要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办公生活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园 (略) 建成后项目综合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经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茅山港。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之后》(GB/T*-2010)表 1 限值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②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和食堂油烟。 焊接烟尘经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二级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措施处理后,引至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床、钻床、铣床、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值为 70~80dB(A)。经采取安装基础减震、消声等一系列减噪隔声措施后,其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4 类类标准。因此,该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④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焊接废渣、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焊接废渣交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4)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2、审批部门批复 浠环函[2019]46号 关于湖 (略) 湖 (略) 包装机械设备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湖 (略) 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我局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批复: 一、该项目位于浠水县散花工业园,主要新建2条生产线,购置长轴车床、数控铣床、普通铣床、数控车床等设备共计50套,生产钉箱机、糊箱机、捆扎机等包装机械,用于各种包装盒造型,达到年产共计500台(套)的产能。该项目占地面积*m2,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 (略) 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间,施工工地 (略) ,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污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区内散水抑尘,同时施工过程为防止水土流失应在施工区内增设必要的排水沟,以利于雨水的排放;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 (略) (略) 。 (3)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焊接烟尘和食堂油烟。建设单位应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为95%),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GB*-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建设单位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 (6)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食堂废水、办公生活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园 (略) 建成后项目综合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及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接 (略) (略) 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010)表1 限值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7)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车床、钻床、铣床、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项目须采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强噪声源安装消声器、减震器等降噪措施,使其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 (8)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焊接废渣、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焊接废渣交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9)该项目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暂存间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固废临时堆场应严格按照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污染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要求建设。 四、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并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 (略) (http://**#/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专此致函。 2019 年 6 月 28 日 | ||||||||||||||||||||||||||||||||||||||||||||||||||||||||||||||||||||||||||||||||||||||||||||||||||||||||||||||||||||||||||||||||||||||||||||||||||||||||||||||||||||||||||||||||||||||||||||||||||||||||||||||||||||||||||||||||||||||||||||||||||||||||||||||||||||||||||||||||||||||||||||||||||||||||||||||||||||||||||||||||||||||||||||||||||||||||||||||||||||||||
3、批复落实情况 批复落实情况详见表 7-1 表7-1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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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保设施齐全,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和食堂油烟。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措施处理后,引至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要求。项目主要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办公生活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园 (略) 建成后项目综合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经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茅山港。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之后》(GB/T*-2010)表1限值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焊接废渣、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焊接废渣交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项目不仅制定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安排专人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能保证项目运行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检查: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焊接废渣、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焊接废渣交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项目不仅制定与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的规章制度,还安排专人对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能保证项目运行期间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 项目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厂区环保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五、绿化措施及恢复情况: 在办公等区域周围开辟了草坪,绿化带上种树,通过绿化达到净化、美化环境的效果。 | ||||||||||||||||||||||||||||||||||||||||||||||||||||||||||||||||||||||||||||||||||||||||||||||||||||||||||||||||||||||||||||||||||||||||||||||||||||||||||||||||||||||||||||||||||||||||||||||||||||||||||||||||||||||||||||||||||||||||||||||||||||||||||||||||||||||||||||||||||||||||||||||||||||||||||||||||||||||||||||||||||||||||||||||||||||||||||||||||||||||||
1、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措施处理后,引至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园 (略) 建成后项目综合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 (略) ,经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茅山港。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之后》(GB/T*-2010)表1限值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4)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1-55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4-47dB(A)项目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焊接废渣、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焊接废渣交环卫部门处置;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2、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加强对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程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 (2)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工作,降低运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结论 综上分析,《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根据监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验收不合格的九项情形之列,建议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日常环境管理要求 (1)现场日常环境管理 ①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设备保养,维护,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②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处置。 (2)日常环境监测 项目在运行期应实行环境监测,以验证环境影响的实际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监测计划如下表: 表8-1日常监测方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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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
3、项目平面布置图
4、项目监测点位布置图
二、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2、验收监测报告
3、工况调查表
4、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
5、建设单位承诺函
三、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编制单位:黄冈 (略)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湖 (略)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湖北省港旭机械有限公司包装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浠水经济开发区散花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类别 | C3467 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9年5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9年8月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全自动钉箱机70台、双伺服高速半自动钉箱机220台、双片式钉箱机50台、小双片式钉箱机70台、全自动双片钉箱机50台、半自动糊箱机40台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全自动钉箱机40台、双伺服高速半自动钉箱机180台、双片式钉箱机40台、小双片式钉箱机60台、全自动双片钉箱机30台、半自动糊箱机30台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5 | 比例 | 1.3%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湖 (略)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65 | 比例 | 1.3%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湖 (略) | ||||||||||||||||
环评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批准文号 | 浠环函[2019]46号 | 批准时间 | 2019年6月28日 | 环评单位 | 黄石 (略)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时间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小时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 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0.5t/a | ||||||||||||||||||||||
氨氮 | 0.07t/a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
颗粒物 | |||||||||||||||||||||||
烟 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粉尘 | |||||||||||||||||||||||
工业固体废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 非*烷总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