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23
秀山县永安大道、 (略) 、七星片 (略) 改造工程 | |||
(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 | 10 | ||
/ | 刘晓晖 | ||
5376.98 | 20 | ||
2024-11-29 | |||
改建 | |||
本项目是对永安大道、 (略) 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七星片区排涝箱涵进行改造。项目共新改建d400污水管1952m、新改建d400雨水管540m、新改建d500雨水管1180m、新改建d600雨水管1683m、新改建d800雨水管1907m、新改建d1000雨水管1686m、新改建d1200雨水管603m,新改建 2800×2600雨水箱涵90m,新改建3000×2600雨水箱涵100m、新改建3200×2600雨水箱涵约200m及相关配套设施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工程管理用房及施工人员全部租用附近民房,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通 (略) 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不另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1)含油废水处理 工程施工机械的修理、汽车保养和维修等可委托工程附件村镇现有机械修配厂及汽车修理厂,本工程不另布置机械修配场和汽车停放保养场。因此,进行机械和车辆修理的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由受委托的机械修配厂及汽车修理厂负责处理。 (2)养护碱性废水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浆砌石养护和冲洗等过程中会产生碱性废水,可能会影响附近水域的pH值。根据类比工程估算,平均养护 1m3 的混凝土,约会产生0.35m3碱性废水,pH值为9~11。通过在施工区周围的排水沟收集,利用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所建的临时设施进行处理,出水可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基坑废水 根据其他类似项目对基坑废水的处理经验,对基坑废水不采取另外的处理设施,仅向基坑投加絮凝剂,让废水静置沉淀 2h 后抽出排放至灌溉用水渠道,剩余污泥定时人工清除。絮凝剂选择绿矾和聚*烯酰胺的混合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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