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邻水县分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邻公自然资规拍告字〔2024〕7号
按照邻水县人民政府批准邻府土发〔2024〕27号文件精神,现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GZ01—01—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号 | 位置 | 面积 (m2) | 规划 用途 |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m)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土地条件 |
#-08号 | 川渝 (略) | #(42.48亩) | 商业住宅用地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5 | ≤45 | ≥35% | 30 | 6809(含结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1362 | ≥10 | 现状土地 |
(一)#-08号国有建设用地(以下简称#-08号地块)位于川渝 (略) ,土地面积#㎡(约42.48亩,以实际测绘为准),属邻水县2022年第6批次、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涉及高滩镇 (略) 1组, (略) 5组征地范围。现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二)根据《川渝 (略) 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川渝 (略) #-08、#-19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复》(高竹管发〔2024〕80号)文件,主要规划指标为: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地块主导用途为商业用地,规划指标可在地块内统筹协调,主导用途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1%,容积率≤1.5、建筑密度≤45%、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m。其他规划条件:1.公共设施配套(非独立占地): (略) 公共厕所、 (略) 柜;2.地块内居住用地部分的其他配套设施应符合《城 (略) 规划设计标准》(#)的要求;3.交通出入口方位:宜在西 (略) 、 (略) 开设交通出入口;4.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应结合实际计容建筑面积按不低于0.8个/100平方米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应按相规范要求配建充电设施。非机动车场(库)的停车位结合实际计容建筑面积按不低于0.8辆/100平方米配建,并按不低于50%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配建充电设施;5.建筑后退红线: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按《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0年)要求执行;6.市 (略) 接入方向: (略) (略) 宜由地块 (略) 、西 (略) 、 (略) (略) (略) ;7.地下空间:建设深度不宜超过地下10米,层数不宜超过地下2层,地下(含半地下)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坡道、化粪池等)外墙后退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小于5.0米,并满足相关工程安全、地质安全、消防和生态保护要求;8.竖向管控:应尊重场地原始地形标高,充分衔 (略) 交叉口控制点标高;9. (略) 、 (略) 方向住宅阳台须设计为封闭阳台(不少于两面采光);10.建筑色彩:以米白色或中低明度的天然暖色调为主,局部可点缀其他高明度彩色调。可结合设计适当进行调整,整体应注重冷暖搭配,与周边环境色相协调,避免对周围环境形成视觉干扰和光污染。该地块建筑外观色彩、绿化、亮化景观方案与建筑设计方案一并送审;11.建筑材质:相邻建筑之间材质应相互协调,商业外立面应选用石材、铝板、真石漆等高品质、安全、耐久、节能的材料,材料须满足防火要求,鼓励使用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劣质的涂料、瓷砖等材料;住宅外立面须采用真石漆,屋顶须采用钢筋混凝土坡屋顶;12.立面附属设施:建筑立面各种标识、空调外机位及各种管道应结合立面统一设计并预留位置。在建筑外墙设置各类管道等时,应结合立面统一设计,空调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空调室外机位应进行 (略) 理;13.绿色建筑:商业建筑应考虑屋顶绿化,同时应满足绿色建筑相关要求;14.物业管理用房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 2‰且不低于100㎡,同时地面部分不低于50%;业主议事用房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30㎡;警务室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30㎡;拟建住宅(含居住型公寓)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平方米,应配建全民健身 (略) ,并配置健身活动设施,活动场所面积不小于150㎡,按每#㎡建筑面积为单位递增;15.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低于#平方米可不配建;#平方米至#平方米以下按100㎡配建;#平方米及以上按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2‰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须与地块其余建筑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使用,分期开发建设的应在首期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 (略) ,养老服务设施移交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应达到简装要求;16.该地块须按《邻 (略) 智慧 (略) 技术要求》,规划建设安防、监控等相关系统,并报邻 (略) 进行审查、验收。
(三)#-08号地块结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此次拍卖出让方案。
(四)#-08号地块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结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一致。按现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需自行到现场踏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08号地块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联合申请的,申请人须提交由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并须提交包含有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联合竞买(投)协议;对竞得土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
三、#-08号地块设保底价出让,本次拍卖采用保底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12 月 19 日17:00止,在广安公共 (略) (http://**)凭借账号密码或者CA登录广安公共 (略) 完成报名并下载拍卖文件资料(此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唯一途径)、上传资格审查文件、查看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缴纳保证金(保 (略) 基本账户/个人账户直接转入到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中,且必须足额缴纳),未在广安公共 (略) (略) 上注册的企业或个人,须按企业/个人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等活动(详见《 (略) 土地矿产竞买人员操作手册》)。
申请人须于2024年 12 月 19 日8:30-- 12 月 19 日17:00上班 (略) (略) 邻水县分中心三楼交易编审股递交与上传到系统内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纸质资料。
五、2024年 12 月 20日 10 (略) (略) 邻水县分中心4楼交易大厅举行拍卖会。拍卖会前,将对申请人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竞买。现场竞价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并达到或高出保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拍卖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若有变更,将 (略) 场网、四川土地矿权 (略) 和广安公共 (略) 刊登变更公告,请拟申请人自行关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邻水县自然资 (略)
(略) (略) 邻水县分中心
联 系 人:鲁老师 游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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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