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滨海阳光二期(B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尖峰房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中城越 (略)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 (略) 回民区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要求,2023年01月19日,内蒙古尖峰房 (略) (略) 回民区主持召开了滨海阳光二期(B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城越 (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内蒙古鑫 (略)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晟创 (略) 、施工单 (略) 增水 (略) 等单位的代表,同意通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形成了验收鉴定书。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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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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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