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环建审〔2023〕13号
rn关于平煤神马 (略) 地面井煤层气(瓦斯)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rn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rn平煤神马 (略) :
rn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9KC5MJ6F)上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完成的《平煤神马 (略) 地面井煤层气(瓦斯)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影响类)》(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rn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rn二、你公司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rn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rn1.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rn2.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rn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襄城县湛北乡、紫云镇辖区内,项目选址符合规划,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设计每年最大产能2.584亿立方米煤层气(瓦斯)。项目总投资:57000万元,环保投资:3118.9万元。
rn五、营运期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rn1.废气。正常工况下废气主要为各站场无组织排放烃类气体及增压站食堂油烟。各站(井)场无组织排放烃类气体:煤层气均在密闭管道中进行抽采和运移,但井(站)场正常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仍将会有极微量煤层气逸散,使少量的非*烷总烃呈无组织方式排放。设计采用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和浓度报警系统,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发出抢修指令。食堂油烟:项目各增压站设置1座职工食堂,属于小型规模,设计在灶台上方设置抽风排气罩收集食堂油烟,油烟进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楼顶排放。非正常工况及事故状态下,增压站清管作业、站内系统超压、设备检修时放空产生的少量煤层气,采用15m的火炬放空系统燃烧后排放。
rn2.废水。增压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降尘及绿化,不外排;井场气水分离器冷凝水经收集罐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绿化,不外排;预抽井采出水和增压站分离水分别经收集池收集储存后,及时运至首山一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煤矿生产、生活等用水,不外排。
rn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水环真空泵/螺杆泵、压缩机等运行噪声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后,井(站)场场界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rn4.固废。一般固废:清管作业废渣、废弃分子筛,经收集后交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回收;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危险废物:设备维护、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各增压站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n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出厂量)控制如下:SO2 0t/a;NOx0t/a;VOCs 0.242t/a;COD0t/a;氨氮0t/a。
rn七、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生产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襄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果今 (略) 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rn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rnrnrnrn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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