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规定,现将20 (略) 通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2023年9月11 (略) 通信管理局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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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91-*
传真:0791-*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05日-2023年09月11日。
附件:20 (略) 通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人员名单.xlsx
(略) 通信管理局
2023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