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延平区塔下、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略) 延平区塔下、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招标编号:E*5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澄清、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中关于精密过滤器部分,有3个带三角形标记的技术要求,请问投标人证明满足技术要求时,是投标人采用自行承诺还是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
答:可提供制造商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 (略)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