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江工[2024]第3号
- 经江宁区人民政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6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NO.江宁2024GY11
(略) 江宁区高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004)*.14
工业/工业用地1.07 ≤ 容积率 ≤ 2 建筑密度 ≤ 55 15 ≤ 绿化率 30 226 1127 20 (万元) NO.江宁2024GY13
(略) 江宁区滨江开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09)*.58
工业/工业用地1.5 ≤ 容积率 ≤ 2 建筑密度 ≤ 55 10 ≤ 绿化率 30 308 1539 20 (万元) NO.江宁2024GY12
(略) 江宁区江宁 (略) 以东、中环大道以北地块(*-004)*.55
工业/工业用地1.5 ≤ 容积率 ≤ 2 建筑密度 ≤ 50 15 ≤ 绿化率 30 82 408 20 (万元) NO.江宁2024GY10
(略) 江宁区湖熟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006-01)*.06
工业/工业用地1.5 ≤ 容积率 ≤ 2 建筑密度 ≤ 50 20 ≤ 绿化率 30 156 779 20 (万元) NO.江宁2024GY09
(略)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30-02)*.77
工业/工业用地1.5 ≤ 容积率 ≤ 2 建筑密度 ≤ 50 20 ≤ 绿化率 30 160 797 20 (万元) NO.江宁2024GY14
(略) 江宁区空港经济开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005)*.27
工业/工业用地1.5 ≤ 容积率 ≤ 2 建筑密度 ≤ 50 15 ≤ 绿化率 50 1474 7366 100 (万元)
二、竞买资格: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 (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NO.江宁2024GY09:(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 (略)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4)*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开发区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0:(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 (略)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书面同意。(3)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根据电力部门意见,原则同意保留地块北侧现状35千伏高压架空线。建设项目应符合《关于〈关于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出让条件意见的函〉的复函》相关要求。(5)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湖熟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6)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1:(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 (略)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兼容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等其他产业用途和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辅助功能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0%。其中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高 (略) 以东、 (略) 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2:(1)该地块为不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出让,地块内已建建筑面积约1530.98平方米,可予以现状保留,保留建筑面积纳入地块规划指标计算;地块内部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为340.*元。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局将该地块内保留的建筑物以评估价格,连同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账户缴纳建筑物价款,保留的建筑物需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竞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3)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书面同意。(4)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5)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街道江宁 (略) 以东、中环大道以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意见为准。(6)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3:(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 (略)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4〕*号)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兼容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等其他产业用途和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辅助功能建筑面积占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0%,其中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面积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区滨江开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意见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NO.江宁2024GY14:(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 (略)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江宁)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3)该地块不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预制装配率的 (略)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江宁区空港经 (略) 以北、 (略) 以东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意见为准。(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27日 至2024年04月15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 (略) 上挂牌出让,通过江宁区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900/)(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3日,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 (略) 场管理中心(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GB*;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
2、地块编号:*GB*;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
3、地块编号:*GB*;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
4、地块编号:*GB*;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
5、地块编号:*GB*;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
6、地块编号:*GB*;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1102室
联系电话:(025)*
联系人:王俊
开户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00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