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2024年万亩圩堤(莲北圩)水毁修复应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2024年万亩圩堤(莲北圩)水毁修复应急工程已由鄱 (略) 以鄱水字【2024】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鄱阳县莲湖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赣州精弓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鄱阳县境内。
2.2招标规模:堤身深搅防渗墙共计1.72㎞,压浸0.42km,填塘0.93km,预制块护坡修复0.89km,堤身 (略)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评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在本企业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5) 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为遏制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为江 (略) (http://**)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标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根据江西省水利厅通知:“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 (略)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19日止,在江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江 (略)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 (略) 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将严格依法依 (略) 理。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并按照江西省水利厅规定实行钉钉打卡制度,考勤对象为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7.5 鄱府办字【2016】134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管理按饶水字【2018】101 号文件规定执行。
7.6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 (略) 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 (略) 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 (略) 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8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9 所有的投标保证金都以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或电子保函,以方便开标现场进行核对。如未打保证金或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此标段为无效投标。
7.10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 (略)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鄱阳县莲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招标人代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精弓 (略)
地址: (略) (略) 新赣州大道1号中创国际3号楼2710公寓
联系人:小吴 *
招标监督机构:鄱阳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鄱阳县水利大厦 6 楼
联系电话:0793-*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鄱阳分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鄱阳鄱北支行
2、户名: (略) (略) 鄱阳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鄱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