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城供水工程(二期)补遗书 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需作出如下变更:
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拟派往本项目组织机构 | 24 | 设计单位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得 2 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2021 年1 月 1 日以来具有 1 个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已完成或正在设计的投资额不低于 5 (略) 政工程设计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3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 5 分。3. (略) 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得得 2 分,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5 分;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4.信息技术负责人:具有通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1 分;具有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5.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安装)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安装)得 1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 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得 2 分;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2.技术负责人: (略) 政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职称得 1 分; (略) 政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高得2 分。注:项目配备人员不重复计分;省外人员应是入川备案人员,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拟派往本项目组织机构 | 24 | 设计单位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满足资格条件得 2 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2021 年1 月 1 日以来具有 1 个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已完成或正在设计的投资额不低于 5 (略) 政工程设计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3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 5 分。3. (略) 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得得 2 分,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5 分;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4.信息技术负责人:具有通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1 分;具有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5. 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安装)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安装)得 1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 分;具有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得 4 分。本项最高得4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本项最高得2 分。注:项目配备人员不重复计分;省外人员应是入川备案人员,否则不得分。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变更为:“2024年06月20日10时00分”
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随补遗文件一起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嘉瑞 (略)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