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9月8日拟批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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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公众 参与 |
1 | 东港区涛雒镇*家营子河治理工程 | (略) 东港区水利局 | (略) 东港区涛雒镇 | 山东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 (略) 东港区涛雒镇,河道治理范围:干流自204国道西(桩号4+850)至下游孙家村南、 (略) 大桥西处(桩号0+000);支流1郭庄 (略) (桩号0+938)至下游与干流汇流处(桩号0+000);支流2*家营子河北支 (略) 南(桩号0+485)至下游与干流汇流处(桩号0+000),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清淤疏浚工程、堤防工程、护岸工程、建筑物工程,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居民化粪池,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 施工场地 (略) 洒水降尘、加强交通运输管理,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尾气达标排放。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与管理,运输过程采取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施工过程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清淤淤泥及时清运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排放入河。 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避免过多破坏地表植被;根据工程进行,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林木等的恢复工作,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的各项工程措施。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略) 东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