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建函〔2024〕12号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及现代中药饮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湖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 (略) 中药配方颗粒及现代中药饮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并审查完毕,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137号,占地面积*m2。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四部分组成。主体工程包括生产厂房;储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和供电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内设初加工生产线、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现代中药饮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中药饮片、8000吨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5%。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 (略) 用地性质和产业定位。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厂区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车辆运 (略) 扬尘。通过对施工现场合理化管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方式来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点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设备设置遮蔽物、压缩汽车行车密度控制鸣笛,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保养,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一套1200t/d“厌氧+接触氧化工艺”污水处理站及一套2000t/d“气浮+UASB+A/O”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达到《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后排入蒿桥河。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包括:中药饮片生产废气、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废气。中药饮片生产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南侧和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北侧和东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筛选工序中废弃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药渣、不合格产品等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筛选工序中废弃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药渣、不合格产品用于农田沤肥处理;废润滑油等作为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四、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企业排污许可证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申请表,企业现有总量指标为:COD49.50t/a、NH3-N7.43t/a、SO287.68t/a、NOx109.6t/a;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量为:COD24.462t/a、NH3-N0.235t/a、SO28.4t/a、NOx31.689t/a;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COD2.048t/a、NH3-N0.164t/a;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排放量为COD26.51t/a、NH3-N0.399t/a、SO28.4t/a、NOx31.689t/a。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在现有总量指标范围内。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环境管理,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六、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当按规定重新报审。
七、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 (略) 分局
2024年7月17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湖北 (略)
(略) 生态 (略) 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