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略) 璧山区 (略) 光储一体项目 | (略) 璧山区青杠街道虎峰大道8号,重 (略) 厂区内(原重庆 (略) ) |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伏发电系统、配套储能系统、低压10kV开关站及二次预制舱各一座。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装机总规模为 10.1361MWp,采用17628块 575Wp大功率单晶组件,交流测装机总规模为8MW。共使用 26 台组串式逆变器(其中4台225kW逆变器、22 台320kW逆变器),共接入3 台10kV箱式变压器(其中1台2500kVA箱变、1 台2600kVA箱变、1台2900kVA箱变),最终通过2回10kV集电线路接入10kV 开关站,10kV 开关站在出2回 (略) 厂区内现有 1 号动力站配电房(F5 母线和 F19 母线)。储能系统规模为59.9MW/239.6MWh,分为20个电池组单元,每个单元容量为 2.995MW/11.98MWh子系统,其中每个单元含1套变流升压集装箱和4套电池柜组,2.995MW/11.98MWh子系统变流升压集装箱内含1台不低于3300kVA升压变和2台≥1523kW PCS。储能电池柜组内含(含电池、电池管理、空调、消防系统)、配电主控单元、汇流单元、消防系统等。场内低压集电线路折单长度 836m,10kV高压电缆沟长度970m。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m2,总投资约42236.13万元,环保投资19.4万元,项目实施后,光伏系统年均发电量约6783.95MWh,储能系统年均发电量约96778.76MWh。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工程永久和临时占地项目永久占地包括光伏板基础、箱变基础、储能电站集装箱、开关站集装箱等,光伏系统 (略) 厂房屋顶,储 (略) 原绿化带用地;施工期临 (略) 厂区内绿化用地或空地;本项目 (略) 现有用地,不新增占地,同时项目所有占地均为现状工业用地,四周用地均为现状或规划用地为主,占地范围内不涉及野生动植物,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施工作业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施工 (略) 现有生活设施收集处理;加强施工机械养护,防止施工设备的跑、冒、滴、漏,机械设备若有泄油现象要及时清理散落机油,收集后待施工结束后统一清运处理。 (3)声环境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处理。 (4)大气环境 采用先进施工机械,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对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运输;禁止超高超载运输,施工场区禁止焚烧垃圾。 (5)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统一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 营运期: (1)废水: 光伏电池组件表面清洗采用人工擦洗的节水方式冲洗,少量滴落废水滴落屋顶后自然蒸发不外排。 (2)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箱变、逆变器及空调等,噪声值在55~72dB(A)之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后,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旧报废光伏板和储能系统废电池,二者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报废后均由厂家回收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废铅蓄电池更换时由有资质单位直接收运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4)生态环境 (略) 厂区内,现状为工业用地,四周主要规划为工业用地及少量绿地,因此基本不存在野生动植物,因此营运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