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保我单位采购项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现就我单位委托代理政府采购招标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有代理政府采购招标服务企业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内容
1、侯马经济开发区机关安保服务项目;
2、侯马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期限:本项目由签订合同起至招标代理服务止。
三、参与询价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8.报价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招投标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代理机构名录库内。
9.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报价人应具有独立的开评标室及相应的影像设备条件;
5.在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提供报名截止日前一年内报价人最后一次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及相应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7.《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招投标网/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代理机构名单的截图;
8.采购报价按照优惠百分比率为报价标准。
五、项目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以最低报价确定1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20日至4月26日18:00,把加盖公章的询价单(见附件)及按本公告第四项要求的资料胶装成册密封送至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05室。
七、发布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在侯马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侯马经济开发区综合工作部
地址: (略) 中心街201号管委会办公楼105室
邮编:*
联系人:张健
电话:0357-*
附件:询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