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履行房屋征收(改造)补偿决定及
搬迁催告通知书
万桂力:
根据《 (略) 吉阳区康乐公寓D级危房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吉阳府〔2023〕131号)的规定,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向你作出并送达了《房屋征收(改造)补偿决定书》(吉阳府征补决〔2024〕31号),限你在房屋征收(改造)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危房改造补偿手续和移交手续,并腾空及搬离房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拆除。
因你未在《房屋征收(改造)补偿决定书》规定期限内履行腾空房屋并交由吉阳区人民政府拆除等义务,因涉及被改造房屋属于D级危房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进行催告,请你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腾 (略) 吉阳区港门村社区港 (略) 43号康乐公寓608房,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拆除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改造房屋权利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
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受理机关: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联系人:孟开朗、陈乐;联系电话:0898-*),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搬离及腾空房屋义务的,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将依法进行拆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你自行承担。
???????????????????? (略) 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