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涌道审西畴2024-3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 〕321号)等有关要求,入围评审机构云南金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西畴鑫潮 (略) 西畴县董马乡老油房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西畴县 (略) 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刘祖超 0876-(略)
附件:
附件1—西畴鑫潮 (略) 西畴县董马乡老油房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
附件2—西畴鑫潮 (略) 西畴县董马乡老油房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意见.pdf
西畴县 (略)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