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发改投资发〔2023〕89号
关于南山路二期(九华山路-庄泉路)综合
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商请审批南山路二期(九华山路-庄泉路)综合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完善南徐新城区交通网络,提升周边路网运行效率, (略) 民出 (略) 环境,按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镇政发〔2020〕50号)的相关规定,同意南山路二期(九华山路-庄泉路)综合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
二、项目代码
2203-*-04-01-*。
三、建设地址
南山路(九华山路-庄泉路)。
四、建设内容
南山路(九华山路-庄泉路)为南徐片 (略) 次干路,现状长约44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20米。本次道路改造全线向北拓宽4米,一般段道路红线宽24米,九华山路及庄泉路交叉口渠化段同步向南拓宽3米,渠化段道路红线宽27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横断面方案:规划红线宽24米=车行道18米+人行道3米×2。全线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路灯配套设施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2576万元,建设资 (略) 政府意见确定。
六、项目法人
(略) 住建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集中建设单位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集中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64号)要求, (略) 住建局确认,项目集中 (略) 干道办。
八、请据此批复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并取得国土、规划、环保、节能等各项前期手续意见,按要求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明确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方式,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不作为办理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依据,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十、本批复有效期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向本委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真实,该批复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
抄送:市财政局、审计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