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行道压模印花砼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略) 管理和 (略) (略) 人行道压模印花砼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人行道压模印花砼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绥财采计[2024]0206
3、委托代理编号: SDCZB#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 预算(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
(略) 人行道压模印花砼项目 | 拆除原人行道面板和垫层及新建人行道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1项 | #.00 | #.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已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提供 (略) 网上查询截图);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最近3个月(2024年8月-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 (略) 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44号)。
3.方式: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最近3个月(2024年8月-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以上资料应按邀请公告提供的格式要求真实填写,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按其规定签署,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到 (略) (略) ( (略) 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44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按邀请公告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签署、盖章,将拒绝其获取磋商文件。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44号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 (略) (www.ccgp-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略)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邀请函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 (略) 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于暘
2、电话: #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管理和 (略)
(2)地 址: 绥宁县长 (略) 17号
(3)联系人: 刘国英
(4)邮 编: #
(5)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略)
(2)地 址: (略) 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44号
(3)联系人: 肖女士
(4)邮 编:#
(5)电 话: 0739-#
(6)电子邮箱: *@*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