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威远 (略) 高性能玻璃纤维短切毡及风电织物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 (略) 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性能玻璃纤维短切毡及风电织物生产线建设项目 | 威远经开区·严陵园区内 | 威远 (略) | (略) (略) | 项目拟建4条玻璃纤维短切毡生产线、1条玻璃纤维风电织物生产线,新增短切毡机、多轴向经编机、叶片裁剪机、整经机及配套设施等主要设备10余台套,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玻璃纤维短切毡*吨、玻璃纤维风电织物1.*吨。 | 一、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的措施控制扬尘;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四川威 (略) 下属企业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严陵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威远河。 (3)噪声: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 (4)固废: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玻璃纤维短切毡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玻璃纤维短切毡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与玻璃纤维短切毡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一起经风机引至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起排放;玻璃纤维剪切过程产生的玻璃棉尘通过封闭厂房的措施控制;玻璃纤维短切毡生产线粉末粘结剂施加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封闭沉降室、喷水的措施控制。 (2)废水:项目冷却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玻璃纤维短切毡生产线粉末粘结剂施加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四川威 (略) 下属企业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严陵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威远河。。 (3)噪声: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布局、风机加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丝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出售给石棉瓦或玻璃钢生产厂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2022年6月10日,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06-*-04-01-*]FGQB-0137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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