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地址: (略) 凤岗镇浸 (略) 43号1栋101室
建设内容: (略) (略) 迁至 (略) 凤岗镇浸 (略) 43号1栋101室(东经114° 8"0.434",北纬22°46"21.439")进行改扩建。迁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胶外壳的加工生产。
竣工时间:项目于2024年12月05日竣工,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也未受过环境保护 (略) 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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