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B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周宁县浦源镇西坑村民委员会电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金额 (元) | 数量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1-1 | 电梯采购 | * | 一部 | 制造业 | 否 |
现更正为:
序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金额 (元) | 数量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1-1 | 电梯采购 | * | 一部 | 工业 | 否 |
2.原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现更正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原特定资格要求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现删除本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浦源镇西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周宁县浦源镇西 (略) 13号
联系方式:周高松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城北街 (略) 96号四楼
联系方式:何当武/刘丽娜/小林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高松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