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
结果的公告
(第3号)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按照《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和(第2号)要求,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对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是否合法、适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听证后根据听证代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现将《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向社会发布。
附件:《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
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
(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相关要求,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根据《 (略) 自然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969号)、《 (略)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 (略) 园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技术方案》、《 (略) 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技术方案》、《 (略) 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技术方案》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综合分析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加快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于2023年3月全面启动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经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内业测算、初步成果编制、意见征询、县级审查,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 (略) 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此次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3年12月1日,按规定在勐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2024年1月9日,公布了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陈述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了《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30人(其中听证代表19人,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技术单位陈述人2人,听证监察人2人、旁听人员3人、听证记录员2人)。听证会由县自然资源局陈永锋同志主持,决策发言人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奈良杰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县司法局普海生同志和县自然资源局艾颖琳同志担任,听证记录人由县自然资源局高家熙同志和云 (略) 杨帆同志担任。
本次听证会代表共23人,实到听证代表19人,符合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并告知各位听证代表的权利义务。
2.听证决策人就本次(草案)制定工作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3.技术承担单位就本次(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和说明。
4.听证代表对(草案)发表意见和提问、填写相关表格及技术承担单位陈述人和决策发言人对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回答。
5.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6.决策发言人就本次(草案)听证会进行听证总结。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此次听证会上,到会的听证代表踊跃发言,对《勐海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和汇总,归纳总结如下:
1.结合勐海县的地域、物产(如茶叶产地品质),再进一步调整确定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指标体系权重,按照实际情况综合合理优化田间路网、对外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等因素因子的权重指标数值。
2.建议在划分勐海县茶园的级别应遵循社会广泛认知,将布朗山、西定两个乡镇的茶园定级划分进行必要的调整,特别是1级的面积划分。布朗山茶地最值钱,草案结果布朗山1级占比很少,不符合广泛认知,西定的茶园价值也高,1级茶园没有,不符合认知,不利于指导人民的预期,预判自己的经济行为。
3.依据《 (略)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勐海县的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出台相关基准地价成果原则上无意见。建议结合勐海县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林地、园地、草地基准地价,符合我县长远规划发展。
四、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处理情况
上述意见和建议,经勐海县自然资源局与技术承担单位合议后,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1.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结合勐海县的地域、物产(如茶叶产地品质),再进一步调整确定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指标体系权重,按照实际情况综合合理优化田间路网、对外交通便捷度、道路通达度等因素因子的权重指标数值”。
此意见采纳。根据听证代表对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指标权重的建议,结合熟悉园林草地情况、资源评价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有关行业技术、管理专家的打分情况,采用特尔菲法,重新优化确定园林草地定级权重,茶园产品认证指标权重由0.0311调整为0.0911,对外交通便捷度指标权重由0.0568调整为0.0468,道路通达度指标权重由0.0604调整为0.0504。
2.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在划分勐海县茶园的级别应遵循社会广泛认知,将布朗山、西定两个乡镇的茶园定级划分进行必要的调整,特别是1级的面积划分。布朗山茶地最值钱,草案结果布朗山1级占比很少,不符合广泛认知,西定的茶园价值也高,1级茶园没有,不符合认知,不利于指导人民的预期,预判自己的经济行为”。
此意见采纳。通过进一步分析各指标因子对茶园的影响程度,对茶园指标体系及权重值进行优化调整,重新计算各定级单元的综合分值,根据等间距法重新划分茶园级别,根据统计结果布朗山1级茶园面积由642.60公顷增加为3608.71公顷,西定乡1级茶园面积由0公顷增加为222.10公顷;调整后重点优质茶园分布大部分位于高级别范围内,符合大众广泛认知。
3.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依据《 (略)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勐海县的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工作,出台相关基准地价成果原则上无意见。建议结合勐海县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林地、园地、草地基准地价,符合我县长远规划发展”。
此意见采纳。根据勐海县实际情况,通过分析各指标因子对园地、林地、草地的影响程度,对指标体系及权重值进行优化调整,结合听证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保障成果与勐海县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次听证会后,勐海县自然资源局和技术承担单位将根据各位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进一步整理完善成果。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