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略) 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 340 号(东原 ARC 中央广场西侧)土地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6.*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10-1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10-14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沙坪坝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略) 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 340 号(东原 ARC 中央广场西侧)土地招租 | ||||
坐落 | (略) 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 340 号地块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6.*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2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招租用途 | 停车 | ||
产权证号 | 104D房产证2015字第*号 | ||||
楼层 | -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整治储备用地 | 房屋建筑面积 | *㎡(本次招租面积为9040㎡)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收到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且完成场地附属设施设备拆除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信通咨评(结)字(2022)第026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2-09-20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任士剑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渝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附件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租赁项目交易保证金*元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的;(四)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1)招租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2)除招租面积外的其余证载面积存在被占用情况;(3)道闸、照明、监控和停车收费系统等设施设备不属于交付范围)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能否通过相关消防验收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 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通过,招租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租赁标的原用途为停车场,原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租赁土地上自行投资建设了道闸、照明、监控和停车收费系统等设施设备,以上等设施设备不属于租赁交付范围,招租方负责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设施设备进行拆除。 8、租赁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租赁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设施设备维护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除第8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标的面积以移交现状为准,不因移交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1、备查资料:产权证、资产评估报告、租赁合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力 | 联系电话 | 023-* |
收费标准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具体位置以标的物实际为准。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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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 340 号(东原 ARC 中央广场西侧)土地招租 | 6.* | 20 | 招租房产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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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编号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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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