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黄酒生产项目位 (略) 经 (略) (潮海街道) (略) 169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92.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2.87平方米,年产黄酒50吨。项目劳动定员4人,年工作16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
结合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的运营情况调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92.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2.87平方米,年产黄酒50吨。项目劳动定员4人,年工作16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
主要生产设备:糊化灶1套、糖化机1套、板框压滤机1套、不锈钢袋式过滤机1套、不锈钢吊笼杀菌池1套、返转式冲瓶机1套、液体负压灌装机1套、封口机1套、喷码机1套、贴标机1套、化验设备(含分析天平1套、干燥箱1套、水浴锅1套、电炉1套、计量器具1套、酒精计1套、测酒精度用温度计1套、酸度计1套、灭菌锅1套、超净工作台1套、微生物培养箱1套、电冰箱1套)等。
结合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的运营情况调查,主要原料及用量:黄米45t/a、糖化酶0.045t/a、酒曲3t/a、酵母0.045t/a、包装容器#套/a、纯水0.6t/a、生物质燃料10t/a、氢氧化钠0.005t/a、酚酞0.0005t/a、邻苯二胺0.0005t/a、#醇0.001t/a、尿素0.01t/a等。
污染防治设施及设备: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SNCR技术脱硝(炉内喷尿素)+多管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1套; (略) 理站1座;3m2一般固废暂 (略) ,13m2危废暂 (略) 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7月青岛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略) 黄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9月21 (略) (略) (即墨)批复(青环审(即墨)〔2023〕143号)。
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8月建成运行。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U)。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3%。
(四)验收范围
对“黄酒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项目变更情况
企业实际建设中,根据生产需求,调整 (略) ,调整后的一般固废间、危废间,但仍有足够容积满足项目产生固废暂存需求。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上述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
(一)废气
黄米蒸煮糊化、糖化、发酵、压榨(含酒糟储存)工序产生废气 (略) 域整体抽风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DA001)排放;
生物质燃烧废气采用“SNCR技术脱硝(炉内喷尿素)+多管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2(DA002)排放;
灌装工序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
(略) 理站废气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蒸煮糊化产生的锅底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调酒用水全部直接进入产品中;杀菌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尿素溶液配置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化验室废水主要成分为化验药品,按危 (略) 理;项目排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含洗米、浸米废水、滤布清洗废水、冲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和清洁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含洗米、浸米废水、滤布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和清洁废水) (略) (略) 理站(格栅池+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处理后,与经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水质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略) (略) 排 (略) (略) 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隔声、减振、风机管道接口软连接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化验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舒达 (略) 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洗米浸米杂质、炉渣、除尘器捕集尘、酒槽、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略) 理站污 (略) 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环境风险
公司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略) (略) 备案(备案号:#-2024-050-L)。
四、验收监测结果
青岛盛 (略) 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QYZH-2024-0878)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排气筒DA001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排气筒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臭气浓度厂界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厂界监控点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
厂区污水总排放口废水中pH、CODCr、BOD5、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色度均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完成“三同时”建设,无重大变动,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