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4-268
江发改审〔2024〕152号
关于小圩壮族乡黄绿村振兴厂房28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增加黄绿村集体收入,原则上同意实施小圩壮族乡黄绿村乡村振兴厂房28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04-01-*。 ?????????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小圩壮族乡黄绿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装屋顶光伏发电282.00KW,安装1台终端型500KVA箱式变压器、1台高压配电柜、1 (略) 器、1组独立接地装置,敷设10KV电缆300m(其中顶管35m)及安装高压电线附件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湖南省江华县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第一批)项目计划基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招标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